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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十堰市“二十三助·希望工程 圆梦行动”困难大学生公益助学活动的通知

日期: 2024-07-05 16:35:00      来源:十堰市希望工程管理办公室

各县(市、区)团委:

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安排部署,认真落实省、市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要求,根据有关工作安排,市希望办决定继续实施2024年十堰市“二十三助·希望工程 圆梦行动”困难大学生公益助学活动(以下简称“二十三助”)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目标

立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,紧紧围绕困难青少年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,通过组织化、社会化、网格化动员相结合的方式,全面发动、层级联动,广泛筹措社会资源,帮助2024年高考考取大学本科的困难家庭学子圆梦大学,千方百计为青年办实事、解难事,把党委政府的关怀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传递给困难青年。

二、工作步骤

(一)宣传启动(7月20日前)

市希望办将在团市委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“青春十堰”发布资助信息和申请表格,并在十堰晚报、秦楚网等新闻媒体刊发活动启动相关信息。各地接到“二十三助”活动通知后,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“圆梦行动”活动方案,谋划做好宣传、申报、筹资、资助等系列工作。

(二)学生申报(8月10日前)

  学生申报条件如下:

主要资助十堰市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,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免费师范生、军校等免学费类型除外);

1. 十堰市内经济困难家庭子女,防返贫监测户子女,已脱贫但收入较低、负担较重的家庭子女,因灾、因病致困家庭子女,军、烈属子女,单亲、孤儿、残疾、父母双下岗等类型困难家庭子女;

2. 参与基层治理、防汛抗旱救灾、共同缔造、“希望家园”暑期托管班志愿服务、“希望书屋”阅读辅导员等社会公益活动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优先推荐;

3. 今年未获得其他同类助学金资助的学生(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不影响申请)。

凡符合以上“二十三助”申报条件的学生,可提前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:学生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大学录取通知书(或其他录取凭证)及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复印件(各2份),待具体专项助学通知下发后填报相关申请表。未能申请专项助学的零散资助学生,填报《2024年十堰市“二十三助”困难大学生助学申请表》(见附件1)。

(三)走访摸底(8月15日前)

各县(市、区)团委在初步审核学生申请资料的基础上,组织团干部、志愿者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进行实地走访,核实真伪。请各地提前做好困难家庭学生摸排、走访、推荐工作,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可提前推报3至5名家庭困难、品学兼优、自强自立、艰苦奋斗的学生典型并加强宣传,市希望办核实后予以优先资助。

(四)推荐公示(8月20日前)

各县(市、区)团委在会同本地教育部门初审后形成的推荐名单,需在县级媒体予以推荐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将申报材料、公示截图递交至市希望办。

(五)资助发放(9月下旬陆续发放)

资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,市希望办将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把助学金拨付至受助学生银行卡。各地要提前做好受助学生银行卡信息的收集、核实工作(务必核准账户、卡号、开户行全称等信息是否一致,避免拨付失败)。相关资助信息将陆续在团市委“青春十堰”微信公众号上发布。

(六)回访抽查(10月)

助学金发放工作结束后,市希望办根据银行拨款回单,安排工作人员电话回访,核实各地助学金发放落实情况。

(七)跟踪培养(长期)

各县(市、区)团委应积极配合市希望办、捐赠企业,通过举办互联网线上交流和线下座谈会等多种方式,了解受助学子在校期间的学习、生活状况,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引领和教育指导,组织受助学子座谈交流和参与社会公益服务,加强跟踪培养。

三、资助标准

  根据活动筹资情况和困难学生家庭状况,每生一次性给予不少于3000元助学金(专项资助、捐方指定特殊捐助的除外)。

四、捐赠方式

  爱心单位及个人可通过现场或汇款三种形式进行捐赠。

  (一)现场捐资。地址: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A栋808室。

    (二)银行转账。开户名: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;开户行:工商银行武汉市水果湖支行;账号:3202005909000228570(汇款时务必注明姓名或单位名称,并注明“十堰助学”)。

(三)扫码捐赠。通过扫描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“希望筹”公益微信小程序平台生成的“二十三助”专用筹款二维码(下图)进行捐赠。


五、对捐赠者的承诺

(一)接受社会监督。为确保助学活动全过程公开、透明,所有募集资金全部专项用于十堰市2024年困难家庭学生资助,待“二十三助”活动结束后将通过报纸、网络等渠道把助学资金使用情况面向社会公示,接受大众监督。

(二)做好跟踪服务。“二十三助”活动期间,市希望办将联合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爱心人士、爱心企业捐资助学先进事迹,并督促受赠学生定期向捐助方汇报学习、生活情况,做好受助学生跟踪服务。

(三)提供捐助凭证。市希望办负责助学活动的筹划、组织和实施工作,向爱心人士及企业介绍我市2024年高考及学生基本情况,并向捐方提供公益性捐赠发票(款项需拨付至省青基会账户)。对于一次性捐款1万元以上的企业、单位或1000元以上的个人,团市委、市希望办颁发捐款证书;对于一次捐款5万元以上的企业、单位或1万元以上的个人,团市委、市希望办授予希望工程圆梦行动“特别贡献奖”牌匾;对于一次捐款10万元以上的企业、单位或5万元以上个人将设立专项助学金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“二十三助”公益助学活动,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,加大本地筹资工作力度,最大限度募集社会助学资源,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将希望工程助学工作落到实处。对于工作主动、筹款积极的地区,除各地自筹资金全部划拨至当地使用外,在省、市级助学项目安排上也将予以倾斜。

  (二)广泛动员,积极宣传。各地各单位要坚持组织化、社会化、网格化动员相结合,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,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。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,充分挖掘困难大学新生自强不息、艰苦奋斗的励志故事,广泛宣传社会爱心企业和个人捐资助学、奉献爱心的典型事迹,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扶困助学、关心青少年成长的公益氛围。

(三)加强管理,确保实效。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资助要求、工作流程开展相关工作,严把资助对象审核关,确保让真正符合条件需要帮助的优秀困难学子得到资助。要坚持“助人+育人”的公益理念,鼓励引导受助学子刻苦学习、自立自强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实践,推动实现从“受助”向“自助”、“自助”向“助人”转变。要强化对助学档案资料的管理,确保资料清晰、完整,做到有档可查。

联 系 人:赵延孛

联系电话:0719-8674181

地    址: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A栋808室

附件:(点此下载)

1.2024年十堰市“二十三助”困难大学生助学申请表

2.2024年十堰市“二十三助”困难大学生助学汇总表

十堰市希望工程管理办公室

 2024年7月5日   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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